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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机出行旺季将至 石家庄机场提示如何正确携带充电宝
日期:2020-09-28 浏览

金秋十月,将迎来乘机出行的旺季。乘机出行,许多旅客会带上1-2块充电宝满足随时随地的充电需求。近期,石家庄机场安检现场就发生了多起因充电宝外部破损或是标识不清无法携带上飞机的情况。石家庄机场提示乘机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需要提前了解相关注意事项。

——充电宝须随身携带勿托运

充电宝不能办理托运。按照《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规定,充电宝(移动电源)属于锂电池类产品,是不允许办理托运的,只能随身携带。旅客在进行值机服务、办理登机牌之前,建议提前取出托运行李中的充电宝,随身携带。

——充电宝能量携带标准

按照民航相关规定,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电子设备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石家庄机场安检针对超过民航局相关规定或额定能量大于160Wh的充电宝,提供保管和代邮服务。

——携带充电宝的规格和参数要求

首先,充电宝规格参数必须全面。对于充电宝的规格和参数,外部必须要标注清晰,外部无明显破损。广大旅客选择充电宝时,请尽量选择规格参数齐全、有质量保证的品牌。

其次,对于形形色色的充电宝,旅客随身携带时请注意:充电宝必须标识全面、清晰。建议旅客携带充电宝出行前,请勿选择“三无产品”。

——飞行中请勿使用充电宝

飞行期间,要听从航班乘务人员安排,请勿使用充电宝进行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处于关闭状态。旅客随身携带充电宝,尽量放置于能够随身看管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