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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日起,石家庄市职工医保市级统筹
日期:2021-11-12 浏览

为不断增强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和统筹共济能力,充分发挥医保基金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作用,近日,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财务局、税务局联合发布《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明确职工市级统筹后,参保人的缴费政策和待遇水平将全面统一,实施方案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什么要实施职工医保市级统筹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指导意见》(冀医保发〔2021〕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在2021年底前全面做实职工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制度,从2022年1月1日起全部实行基金市级统收统支。

职工市级统筹后,对职工就医有何影响

(一)统一缴费政策。统一全市最低缴费基数,在岗职工年度工资总额,高于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按本人上年度实际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按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保费按全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8%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统一待遇水平。在石家庄市现行职工医保政策的基础上调整全市统筹区内异地就医政策。参保职工可根据病情,在全市范围内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按照规定直接结算,统筹区内参保人员享受同等职工医保待遇,全面实现统筹区内无异地。依法合规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待遇政策执行。

如何做实职工医保基金市统收统支

全市各项基金收入按期全额归集至市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市医疗保障部门及其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全市基金支出用款计划,由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安排资金拨付。

如何建立市级风险调剂金

风险调剂金每年按上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统筹基金收入的5%计提,累计提取风险调剂金达到当年统筹基金收入10%时不再提取。

职工医保基金超支后,如何分担基金缺口

(一)市级当期统筹基金出现缺口,要加强基金收支情况分析,分析当期基金缺口产生原因,合理划分市、县(市)分担责任,由2020年末风险储备金外的历年基金结余和2021年及以后年度风险调剂金外的新增基金结余弥补后,全市风险调剂金外基金结余原则上不低于3个月支出水平。仍有不足的,由风险调剂金和市县两级财政共同负担。

(二)各级当期医保统筹基金出现缺口,先用按规定可使用的历年基金结余弥补,弥补后还有缺口的,使用当地上解风险调剂金调剂解决。调剂后仍有缺口的,由风险调剂金和当地财政共同承担。市级风险调剂金用完后仍有缺口的,由同级财政负担。

(三)全市基金累计结余不足时,由风险储备金予以弥补,仍有不足,在财政给予支持的同时,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出调整缴费和待遇支付政策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后,全市医保经办服务统一吗

对医保经办服务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细化,实现市、县医保经办服务统一事项名称、申办材料、经办方式、经办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

职工医保市级统筹从什么时候实施

职工医保市级统筹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