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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部分路口已实行“信号灯延迟右转”
日期:2024-05-15 浏览

“有了这个信号灯,感觉我们在通过路口时,更加安全了。”5月14日,在石家庄市裕华路与维明大街交口,市民王明蔷骑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后说。为改善路口通行秩序,有效缓解右转机动车与直行非机动车相互抢道的情况,进一步保障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近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在裕华路、中山路等路段的16个路口运行“信号灯延迟右转”措施。

5月14日14时30分许,记者来到裕华路与维明大街交口,该路口交通流量较大,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按照信号灯指示有序通行。“信号灯的右转箭头灯灯色转换顺序为:灭灯+黄闪+红灯+灭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科研所的贾晓欢介绍:“右转机动车优先看右转箭头灯。当右转箭头灯变为红色时,右转机动车在停止线内停车等待。当右转箭头灯变为灭灯状态,右转机动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礼让通行。”机动车按指示灯行驶,右转机动车与直行非机动车交叉抢道的情况减少,通行更为顺畅。

“‘信号灯延迟右转’可以减少我们和非机动车抢道,尤其在车流高峰期的时候,开汽车通过路口更加安全。”出租司机黄师傅说。

贾晓欢介绍,当右转机动车信号灯变为红灯时,驾驶人应在停止线内耐心等待。当右转机动车信号灯灭灯时,右转机动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有序通行。

贾晓欢提醒:右转机动车信号灯熄灭不是故障,右转机动车通行规则为“红灯时停止,灭灯后保证安全再通行